撤回商标转让理由怎么写,撤回商标转让理由有哪些?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时间: 07-09 15:06:28 浏览:127
当我们对商标进行转让的时候,需要提出申请并且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撤回商标转让,在撤回的理由上应该怎么写呢?这对于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需要大家清楚,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介绍。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理由来进行填写,才能有利于商标转让被撤回。
如果商标转让尚未完成,则可提出撤销申请。撤销商标转让申请,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出书面转让申请后,就不再或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转让手续达成协议,进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的管理、经营实践中,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在商标局批准转让前,可以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撤销转让。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在商评委就转让商标作出裁决之前,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理由,并可以撤回转让申请。撤销商标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程序终止。但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不得再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商标评审申请。
以上是关于撤回商标转让理由怎么写?撤回商标转让理由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尚标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