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归属问题:谁先注册就归谁?
来源:www.86sb.com.cn 时间: 12-06 11:20:53 浏览:126
很多小伙伴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关于商标的归属问题是不是取决于注册时间?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但是基本的原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注册的早,原则上就归谁。在实践中,这种原则也会有特殊情况。
关于补充原则
在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商标的归属问题还有个补充原则,即:如果是同一天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则受理最先使用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申请在先原则所指的申请日期,是指当事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的日期。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且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在商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协商,如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功的,商标管理部门将通过各申请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如果各申请人是同一天申请,但某一申请人享有日优先权的,应将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日期视为申请日。
所谓优先权主要是:
在国外首次申请的商标在我国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已经在国外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且在6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该申请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时,享有优先权。
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该商标,且在6个月内,在提出申请时,可将国际展会上展出的时间,视为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注册商标一定比未注册的商标更强吗?
商标的归属问题解决了,但是注册的商标一定比未注册的商标强吗?答案是未必。
在中国,除了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兽药必须使用注册的商标外,其他的商品或者服务既可以使用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未注册的商标。
不过,未注册的商标存在风险,具体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以上规定来看,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是远不及注册商标的,但是未注册商标已经达到非注册驰名商标时,这个结论便不再成立。